一、采购人
1.采购人:银丰(济南)医院有限公司。
2.采购人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凤山南路1577号。
3.联系人:魏哲祥(商务)19953153186;王瑞晨(技术)19953159062。
二、采购项目
1、采购内容(合并整包采购):
序号 | 设备名称 | 数量 | 单位 |
A | 监护型(120)急救车(福特) | 2 | 台 |
B | 负压型(120)急救车(福特) | 1 | 台 |
2、简要技术要求:最大总质量:≥3000kg;乘员人数:7人;轴距:>3300mm。
三、资金来源:采购人自筹资金
四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。若报名数量不足三家的,改为竞争性谈判;若报名数量仅为一家的,则该标包废标,采购方另行组织招采评审。
五、资格审查方式:投标资格
六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2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。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5.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,包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。
6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8.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部分的基本要求、配置要求、型号及参数要求。
9.要求近三年济南市(及济南市毗邻城市)二级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服务数量≥2家,提供服务协议证明。
七、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要求
1.本次采购项目所涉车辆品牌限定为福特品牌,各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此要求进行投标。
2.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必须保证能在当地的公安车辆管理所上牌、入户和年审,上牌和入户手续由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办理。
3.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应当通过 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。
4.投标人所投报的车辆应当具有国家发改委/工信部《汽车产品公告》、国家环保总局《汽车排放达标通知(公告)》。
5.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,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、说明书、合格证书和技术咨询。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、使用指示、警告指示应以中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,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、规格和制造商。
6.投标人所投产品底盘须商务客车底盘。
八、其他要求
1.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.本项目在要求分项报价,精确到每包、每型号设备(清单详见技术规格部分)。
3.中标企业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与指定的企业或单位签署合同。
4.中标企业须提供与销售货物相匹配的合规发票。
九、日程安排
(一)报名、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
1.报名:2025年3月25日17:00前,发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(包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完税证明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(以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)、招标文件购买付款记录截图至邮箱:yfswcg@yinfeng.com.cn。
2.招标文件发售:采购人审查核实后,由采购人将招标文件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。
※资格审查文件若未能及时加盖公章的,可由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发送扫描复印件。现场评审时需补齐盖章资料。
3.文件费用:500元,单包及多包费用一致。文件售出不退。
4.收款账户:
收款单位:银丰(济南)医院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山路支行
账号:803042101428666666
(注:文件费用、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)
(二)投标保证金
1.投标保证金支付:2025年3月28日14:00前(暂定,以招标人通知为准),报名企业需对公支付投标保证金。
2.保证金金额:5000元人民币(单包及多包保证金一致),或出具履约保函。
3.返还时间:未中标企业在评审结束后15日内返还;中标企业在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5日内返还。
4.收款账户:参照报名费收款账户。
(三)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、地点:
1.时间:2025年3月31日下午14:00前(暂定,以招标人通知为准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2.地点:银丰医疗广场会议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