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采购人
1.采购人:银丰(济南)医院有限公司
2.采购人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凤山南路1577号。
3.联系人:王国栋(商务)19953150903;郭德义(综合)19953150883。
二、采购项目
采购内容共6包,分项报价、分包采购、合并评审:
包号 | 项目名称 | 数量 |
A | 病房用病人监护仪 | 70台 |
重症监护用病人监护仪 | 30台 | |
中央监护工作站 | 20台 | |
B | 除颤监护仪 | 20台 |
C | 麻醉监护仪 | 17台 |
三、资金来源:采购人自筹资金
四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。若报名数量不足三家的,改为竞争性谈判;若报名数量仅为一家的,则该标包废标,采购方另行组织招采评审。
五、资格审查方式:投标资格预审
六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2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。
3.原则上只允许生产企业或品牌总部公司参与竞标。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;经销企业必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、生产企业区域唯一授权或本项目授权证明文件。
4.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部分的基本要求、配置要求、型号及参数要求。
5.曾参与我院8月12日监护及除颤设备采购项目(一次招标,YFJNYYZC-2024002007)的供应商,本次项目标书报价不得高于8月12日最后轮次报价,商务条款内容不得低于8月12日的现场承诺。
七、其他要求
1.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.本项目在要求分项报价,精确到每包、每型号设备(清单详见技术规格部分)。
3.中标企业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与指定的企业或单位签署合同。
4.中标企业须提供税率为1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八、日程安排
(一)报名、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
1.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:2024年8月31日22:00前,发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品牌区域内唯一授权或本项目授权证明文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(以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)、招标文件购买付款记录截图至邮箱:yfyycg@yinfeng.com.cn。采购人审查核实后,由采购人将招标文件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。
※资格审查文件若未能及时加盖公章的,可由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发送扫描复印件。现场评审时需补齐盖章资料。
2.文件费用:500元,单包及多包费用一致。文件售出不退。
※曾报名参与我院8月12日、8月30日监护及除颤设备采购项目(一次和二次招标)的,免予缴纳标书费用。
3.收款账户:(个人及对公账户付款皆可)
收款单位:银丰(济南)医院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济南未来城支行
账号:1602 0932 1910 0100 623
(二)投标保证金
1.投标保证金支付:2024年9月1日上午9:00前,报名企业需对公支付投标保证金。
2.保证金金额:1万元人民币(单包及多包保证金一致),或出具履约保函。
※曾报名参与我院9月1日前设备采购项目,未中标且未返还保证金的,免予缴纳本次保证金。
3.返还时间:未中标企业在评审结束后15日内返还;中标企业在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5日内返还。
4.收款账户:参照报名费收款账户。
(三)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、地点:
1.时间:2024年9月1日上午9:00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2.地点:银丰医疗广场会议室。